為貫徹落實《陜西省封山禁牧條例》,有效保護和培育森林草原植被,鞏固全市造林綠化和退耕還林成果。近日,陜西省寶雞市人民政府印發《寶雞市封山禁牧工作實施方案》,就全市封山禁牧范圍、封山禁牧內容、封山禁牧階段性工作任務和封山禁牧工作的組織領導、職責分工作出規定。
一是封山禁牧范圍包括全市所有林地范圍,包括天然林地、各類國家林業重點工程造林地、封山育林地及其他灌木林地、疏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等;林地范圍之外的水土流失區、生態脆弱區的草地和退耕(牧)還草地;古樹名木保護群區域,核桃、花椒、板栗等經濟林區域,以及景區、交通沿線、河流兩岸、鎮村綠化等重點區域造林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牧區域。
二是封山禁牧區域內禁止從事放養牛、羊等食草牲畜,焚燒、野炊、墾荒、非法采伐,違法獵捕、采集野生動植物,非法采礦、采石、采砂、取土,損壞、擅自移動界樁、圍欄和標牌等封山禁牧設施,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和活動。
三是寶雞市、縣區人民政府是封山禁牧工作的責任主體,成立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封山禁牧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檢查等,全面推進封山禁牧管理和政策落實。各縣區結合實際制定出臺扶持政策,加快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切實做到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養殖,有效提高群眾舍飼養殖收益,鞏固提升封山禁牧工作成效。各有關部門按行政區域分級負責、條塊實施,做好封山禁牧宣傳教育工作和責任范圍內封山禁牧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是寶雞市封山禁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各縣區封山禁牧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全市工作進展情況,2021年年底對各縣區封山禁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建立健全封山禁牧工作監管的長效機制,對工作不細、推進不力和長期整改不達標的縣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追責。